| 扁石河绿色农产品贸易…
为加快双鸭山农场市场建设步伐,促进农场经济发展,拓展融资渠道,根据双鸭山农场2012年职代会通过场长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举全场之力,打造垦区流通特色场”和《双鸭山农场投资经济实体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经红兴隆国资委批准,由双鸭山农场做为发起人,拟成立扁石河绿色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开面向社会募集股份。有关募股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股金的方法和对象
1、本次募集股金全部为投资股,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
2、本次募股对象为自然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原则上控制在40人以内。
二、募股限额
本次募集股金总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其中发起人双鸭山农场以扁石河绿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固定资产500万元出资,持股占比为62.5%,其他单个自然人股东以现金出资持股300万元,首次出资150万股,于2012年4月8日前缴存公司临时账户,剩余50%在2013年12月31日缴齐,出资占比37.5%。
根据股本来源和归属设置自然人股、法人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自然人入股起点为6万元(6万股),最高限额为20万元(20万股)。
三、认购条件
1、自然人投资入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
(3)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2、企业法人投资入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3)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上一年度盈利;
(4)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1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5)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6)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四、认购股金程序及要求
1、从即日起至2012年4月5日,进行股金认购预约登记。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011年度经过权威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相关报告)。
2、现已经获得筹建批复,各投资人如完全同意本募股公告并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白投资风险和后果,则可以报名后以货币资金缴纳入股股金,由筹建工作小组盖章代收、汇入指定帐户,缴纳在先的投资人原则上享有优先权成为正式发起人,但金额须满足股东不超过40人的条件。
3、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所募集股金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4、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在2012年12月1日前退还已经缴纳的投资款,并按该帐户产生的活期银行利息退还利息。
五、凡有意投资入股扁石河绿色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和个人,请于2012年4月9日前与扁石河绿色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办理资料索取、投资入股、协议签订等事项。
联系地址:扁石河绿色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马厚全 18248426111
商思远 18246999737
王 鑫 18246999756
特此公告
扁石河绿色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12年4月4日
2012-4-6 7: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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