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
关于 “双鸭山龙岩选煤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发布稿
公众朋友,你们好:
双鸭山龙岩选煤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接近尾声,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中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精神,特编制此公众参与信息材料。为了让你们及时了解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及你们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倾听你们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请通过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提出你们的意见及建议,以下是本项目的简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双鸭山龙岩选煤厂
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双鸭山农场
3、建设规模
选煤厂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
该项目总投资2052.09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见表格。
项目建设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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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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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煤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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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煤坑 |
m3 |
47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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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煤坑至筛分车间皮带走廊(净空:3.0m×2.2m) |
m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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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筛分车间 |
m3 |
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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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筛分车间至主厂房皮带走廊(净空:3.0m×2.2m) |
m |
2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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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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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主厂房 |
m3 |
7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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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浓缩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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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车间厂房 |
m3 |
37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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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浓缩池(半地下式1个) |
m3 |
36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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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循环水池(半地下式1个) |
m3 |
25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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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带式输送机栈桥及转载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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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精煤出厂皮带走廊(净空:3.0m×2.2m) |
m |
16 |
二、项目建设的社会、经济意义
为了满足行业的要求,煤炭洗选加工“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1/3焦煤、气煤牌号的炼焦精煤的灰分应到7-8%,对于我国稀缺煤种——焦煤、肥煤,实行资源保护性开采和利用,其精煤灰分在8-9%。因此,同焦炭行业息息相关的煤炭洗选加工业,欲与焦炭产业同步发展,炼焦煤选煤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尽可能减少资源损失改善产品质量将是其必然的选择。
综上所述,双鸭山龙岩选煤厂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生产废水:生产用水实施闭路循环,零排放。
该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项目单位将严格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年3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的要求,同时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
预计该工程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为了充分考虑你们的看法和意见,发挥你们的监督作用,确保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切实保护拟建厂址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希望您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为本工程的建设和今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谢谢!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双鸭山市龙岩选煤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喜海
联系电话:15045733555
电子信箱:jxhwj@126.com
2012-1-10 15: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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